紹興市越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土壤集中循環利用處理中心技改項目環評公示
2024-10-31 14:55:03
一、建設項目情況簡述
項目名稱:紹興市越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土壤集中循環利用處理中心技改項目
建設單位:紹興市越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項目概要:擬在現有設施基礎上增加土壤異位淋洗設施及化學氧化修復設施技術,用于處理重金屬和難揮發有機物污染土壤,增加土壤修復中心的綜合修復能力,可確保修復中心后續穩定運行。此次土壤修復技改項目主要為20萬噸重金屬污染土壤淋洗修復(含復合污染土壤)及10萬噸有機污染土壤化學氧化修復,項目實施后修復中心修復土壤總量不超過原環評批復的修復污染土壤總量,此次主要增加土壤修復處理工藝,不增加原審批修復土壤總量。該項目已經紹興濱海新區管理委員會經濟發展局備案立項(項目代碼2208-330691-04-02-330358)。
二、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概述
1、廢氣
根據預測分析,正常工況下,本項目主要特征因子顆粒物、VOCs等均能達標排放,項目實施后廢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變,因此項目不會引起周圍環境的明顯改變。
2、廢水
本項目產生的廢水主要車輛進出場沖洗廢水、廢石沖洗廢水、重金屬污染土壤淋洗廢水和地面沖洗廢水,各廢水收集設施已按相關要求進行防滲處理,廢水最終零排放,各廢水經達標處理后不會對區域水環境質量產生明顯影響。
3、固廢
本次環評要求在固廢的儲存和運輸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中相關要求,并制定嚴密的防護、防滲措施,避免發生事故污染;生活垃圾做到每天及時清理及清運,集中收集運至垃圾處理廠。本項目固體廢物的處置應遵循分類原則、回收利用原則、減量化原則、無公害化原則及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原則,將不同類型的固體廢物進行分類收集、分類處理,并嚴格執行本評價提出的廢物貯
存、轉移控制及治理措施、作好固廢的日常管理工作。在此基礎上,采取相應的措施以后,本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對環境影響不大。
4、噪聲
本項目對主要噪聲源采取措施后,各廠界的晝夜噪聲貢獻值均能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的要點
1、廢水
項目車輛沖洗廢水沉淀后回用車輛沖洗,不對外排放;項目廢石沖洗廢水和地面沖洗廢水排入淋洗車間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對外排放;淋洗廢水經淋洗設備配套的“生化反應罐+氧化反應罐和多介質過濾器”處理后重新回用淋洗工序,不對外排放。
2、廢氣
有機污染土、重金屬污染土暫存庫1廢氣采用“濾筒除塵器+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處理,設計風量50000m3/h,重金屬污染土壤淋洗后潔凈土暫存庫廢氣采用濾筒除塵器處理設施處理,設計風量25000m3/h;篩分車間、重金屬污染土暫存庫2廢氣采用采用“濾筒除塵器+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處理,設計風量50000m3/h;化學氧化車間廢氣采用采用“濾筒除塵器+活性炭吸附”處理設施處理,設計風量25000m3/h;為減少車間揚塵,車間設置噴霧系統和霧炮車進行抑塵、降塵。
3、噪聲
采用低噪聲設備,安裝于車間內部,設備底部安裝減振墊等減振降噪措施。
4、固廢
業現有修復中心設置一般固廢車間約5m2,危險廢物暫存間5m2。本項目實施后,設置占地面積約30m2的污泥暫存間;修復中心最北側空地進行硬化作為廢石暫存場地,占地面積約2000m2。危險廢物分類暫存,做好固廢管理臺賬,與有資質的危廢經營單位簽訂危廢處置協議,委托其處置危險廢物。廠區設置一般固廢暫存設施,一般固廢委托有處理能力單位進行綜合利用。
四、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紹興市越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土壤集中循環利用處理中心技改項目位于浙江省紹興市紹興濱海新區曹娥江大閘右側管理區東北側現有廠區。項目選址符合《紹興濱海新城江濱區分區規劃(2010-2030年)》及規劃環評、《紹興市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方案》、《越城區生態環境保護發展“十四五”規劃》、《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長江經濟帶發展負面清單指南(試行,2022年版)》等文件要求。項目實施后,各污染物達標排放,滿足總量控制要求。
因此,環評認為,在切實落實環評報告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嚴格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的基礎上,該項目在擬選場址實施在環境保護方面是可行的。
五、公眾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眾可在本公示自發布之日起的7個工作日之內(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1日)與建設單位聯系,索取項目其他補充信息或者查閱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
本次公示征求意見范圍為項目所在地周邊半徑為2.5公里范圍內團體、個人的意見。
2、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對區域現狀環境質量的意見或看法;
2)對企業環保行為的看法;
3)對建設項目的意見、看法或要求;
4)對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環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眾提出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在本公示自發布之日起的7個工作日之內((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1日),可以通過信函、電話或其他方式,向建設單位反饋信息,也可將意見以書面的形式送交負責審批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注】:建議團體單位應加蓋公章,個人應簽名并說明聯系方式。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本次公示自2024年10月31日開始到2024年11月11日終止,共7個工作日。
九、環評單位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浙江九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0571-81903944
十、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紹興市越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曹娥江大閘右側管理區東南側
聯系人:章榮
聯系方式:13867547785
公告發布單位:紹興市越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蓋章)
公告發布時間:2024年10月31日
紹興市越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土壤集中循環利用處理中心技改項目-公示稿.pdf
“區域環評+環境標準”改革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備案承諾書.pdf
紹興市越路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土壤集中循環利用處理中心技改項目環評公示.pdf